,从而处分进行了财产处分。”
“这一点,符合了罪名构成的客观要件。”
“行为人在借款时实施了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,使出借人陷入错误认识后,出借资金。”
“其次,借款到帐后,关于资金的使用。”
“380万,扣除一部分用来支付给出借人的利息之外,没有一分钱是用在借款用途上的。”
“银行还贷、给女朋友买车、买包、买化妆品、个人挥霍、去国外旅游”
“结合现行司法解释和司法裁判规则,这个行为,可以直接被推定为‘非法占有目的’的资金使用情形。”
“?肆意挥霍、完全不用于生产经营。”
“最后,借款约定时间到期后,借款人的表现。”
“陆北虽然在微信聊天中、以及电话里说过,这个钱一定还。”
“可实际上呢?”
“从2022年6月份开始,一直到2024年11月份被抓为止,陆北就没有还过一毛钱。”
“每次出借人要求他还钱,他都是找各种理由往后推”
“甚至,他还将自身名下一辆奔驰大g越野车,提前过户给了母亲。”
“如果说单纯口头推脱还款,本身并不直接等于非法占有目的。”
“但结合前面两点来看,这种虚构借款用途、隐瞒自身负债、无还款能力,反复推脱、转移财产的行为”
“完全可以用来作为推定‘非法占有目的’的客观表现之一,归入诈骗罪主观构成要件的评价范畴。”
“金律师,你说在这样的情况下,我加一道保险来以防万一,避免最后输的一塌糊涂,不行吗?”
“认罪认罚具结书,本质上只是当事人自愿认罪、认可量刑建议的程序文书,并非实体层面的生效定罪结论。”
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辩护人有权依据事实和法律,独立发表辩护意见,不受当事人自身意志的完全约束。”
“也就是说即便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辩护人依然有权提出无罪辩护意见。”
“这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框架下,合法且常见的一种辩护策略安排。”
“金律师,这个回答,你可还满意?”
董进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自己又‘行’了,连眼神都敢跟金胜对视了,底气不是一般的很足。
叶辉更不用多说,两手抱胸,表情从‘哈宝吃人’,切换成了‘二哈斜眼冷笑,我看你怎么办’的样子。
两人倒是还挺搭的。
双方的这场口头战争,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发了消息出去,周边默默聚集了不下30多人。
其中还有几个明显一副‘领导’的派头。
偷偷拿着手机在拍摄的自然少不了。
这年头,小伙伴们啥都能找到,就是找不到女朋友。
所以这个手速嘛,自然就快!!
很好事情越来越大了。
金胜很喜欢。
“董律师,我不否认你说的这些,确实是基于卷宗材料和事实情况。”
“但可惜,你只看到了不利于当事人的点,却忽略了几个重要的有利点。”
“第一,当事人在客观上存在真实的经营实体,并非完全虚构‘收股权、开分店’的借款事由。”
“至于借款到帐后,他没有把钱投入约定好的资金用途,?那只是临时出现了变故,调整了资金用途而已,不能直接等同于虚构借款理由?。”
“这一点,银行那边就能够予以证明。”
“因为他在归还贷款之前,就已经和负责审批的客户经理完成了沟通,提交了审核资料,通过了500万额度的贷款初步审批。”
“可显然,董律师你在听取当事人描述案件情况之后,并没有去问、去查。”
“我不知道是你粗心大意,还是其它什么的”
金胜举起两根手指。
“第二,身份。”
“出借人是什么身份?”
“一个长期从事民间资金生意的职业放贷人。”
“他们为什么敢在借款前不做‘深入调查’,只听借款人的一面之言,就敢轻易相信对方,随意借出高达380万的资金呢?”
说到这里,金胜故意停顿了一下,朝着周围的人群扫视了一圈。
等看到不少人脸上带着‘思索’的表情后,又转了回来,把目光重新投向了董进。
“因为、不怕”
“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,干这一行的老板,怎么可能手底下不养上几个专门负责催收的人。”
“打电话、发信息、上门讨要、去你公司、上班的地方、你没钱还,就找你爸妈、老婆、甚至还会用上各种威胁的手段”
“实在不行,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,把你挂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限制高消费,蹲守你,拉回去司法拘留。”
“一整套手段下来普通人能顶得住吗?”
“就算有,那也是极少数吧!”
“那么问题又来了,出借人在当事人身上用过这些套路、手段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