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Chapter22
处理完工作,已经快凌晨一点。
谭修则关掉电脑,冷调的屏光立时淡去,人是疲惫的,却显得多了几分柔和。
他缓缓看向一侧。
坐在沙发上的人,不知何时睡着了,纤细的身子蜷成小小的一团,乌黑浓密的睫毛,在瓷白的肌肤上落下一片阴影。
还是一如既往的心大。
仿佛在她面前,他能随时随地做个正人君子似的。也太看得起他了。
右侧的落地灯散着昏昧的暗光,谭修则目光凝着人看了一好阵,唇角不动声色地扬起了点弧度。那模样,似乎他天生该是个笑唇,没那么多锋芒毕露的气。
半晌的功夫转瞬即逝,他起身走去,拿起宋桉搁在茶几上的书。是黑塞撰写的《克林索尔的最后夏天》
书签停留的页面,稍微泛黄,谭修则曾经在这一页夹过许多片潭柘寺的银杏叶。
久到银杏叶枯黄,他又换了刚绿的新叶。
为什么选这一页?
他一扫而过,在一排排端正的印刷体上,找到了目的地,上面写着:〔冬天会周而复始,该相逢的人会再相逢,所以我们不必总惦记遗憾,而是要学会斯待。〕
学会期待……
他的笑容隐隐淡去。
转而,黑白分明的眼瞳被落寞占据。
这短短的五个字,轻描淡写地叙述,却是他从小到大的课题。他却从未真正地完成过。
自他记事起,陪伴在他身边的不是父母,而且一群剃着光头、沉默寡言的和尚,还有常年盘踞在寺庙内的流浪猫,和尚们领着他祈福诵经,流浪猫陪着他打发无聊的日子。
没有同龄的玩伴,没有亲人的陪伴,这般枯燥无味,平静得如一潭死水的日子,他一过就十几年,看着院子里的银杏叶,绿了又黄,黄了又绿。最初浓烈的期盼,在日日月月年年里,一点点地消磨殆尽。少年也从幼苗,抽芽成挺立的小白杨。
有一次,他诵经诵得烦躁,负气走了出去,问向门口正在扫地的老和尚,“你们为什么天天都要祈福诵经?为谁祈福?你们不是都脱离红尘了吗?”老和尚只看了他一眼,扫地的动作没停,轻而易举便转变了问题,“你可以为了至亲、在意之人祈福,希望佛祖能保佑他们平安顺遂,身体健康。”“至亲、在意之人?"他阅读能力不差,但装作不明白。老和尚和蔼地笑答,“与你有血缘关系的,便是至亲之人,好比你的父母、哥哥。能让你牵肠挂肚的,便是在意之人,小阿则现在有在意之人吗?”谭修则没说话了,咬着唇沉了脸,甚至开始排斥诵经。啰里吧嗦,他是坚实的唯物主义好吗!
更何况,那些丑陋的人,才不配他给他们诵经祈福呢!孩童最是纯粹简单的。
旁人对他是好是坏,在意与否,他们心里其实清清楚楚。谭修则一直都知道,他是被父母抛弃的。
每月中旬,母亲都会来山上看他一次,可张口闭口就是他的哥哥,今年又取得什么成就,是多么争气值得骄傲,明明是带给他的食物,却全部是哥哥爱吃的。而他的父亲为了避谶,来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,生怕和他靠近了会没性命。他对所谓的血缘亲情,并不在意,甚至反感他们打着血缘亲情的名头,摆样子来探望他。
亲人,他就不知道这两个字该怎么写。
哼,他们得先学会做人。
别看一个人字,只有一撇一捺,其中门道和解读,可多着呢。他倒宁愿他是无父无母的流浪猫,这样子就不用被世俗的道德所约束,还得体谅他们做父母的难处苦衷。
凭什么体谅。
他又不是大慈大悲的佛祖,要悲悯众人。
越是这样,谭修则越是清楚,他的这些话都是气话。当时的他,毕竞还只是个孩子,还是会有思念、孺慕之情。他们来看他的日子,即使别扭地不想见他们,不同他们说话,但他的内心还是无法控制的激动可激动之后,是更加赤裸裸的现实。
他们来看望他,不是因为相同的思恋,而是不想落人口舌,做做样子罢了。富贵人家从不缺孩子,随便撒撒钱,都有人心甘情愿叫他们一声爸妈的。但有一个人,是真心实意来看他的。
他的哥哥,谭修年,被所有人奉承夸耀的天之骄子。一路跳级,十五岁考上大学,二十一岁便从麻省理工毕业,成为麻省理工最年轻的金融硕士之一。回国接手荣兴集团后,一路整改,不拘泥于条条框框,有想法有能力,待人却没有任何世家子弟的恃才傲物,永远是那么温和有礼,如沐春风。
所有人都很喜欢他,谭修则也不例外,他不想违心地否认。他对谭修年的感情,很复杂,有对亲人的眷恋,有对榜样的仰慕,也有那么一点点清晰可见的羡慕,但唯独没有恨。可他觉得,他本该是厌恶他的。
母亲把所有的关爱都给了他,父亲也以他为豪,而他只能像个阴沟里的老鼠,偷窥着,想从中窃取一点汲取温暖,填补心头那一处,久久难以弥补的空缺偏偏谭修年是那样的完美,光风霁月。
无论是作为儿子、兄长、继承人,他都是无可挑剔的存在。自从回国后,他就算再忙碌,每天也会抽出一部分时